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及应考环境,现将克拉玛依市环保局、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的克环保发〔2008〕42号文件《关于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违法违规者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查处。
附件:《关于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噪声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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