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员教育(6月20日至6月30日)。我局要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确定主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和动员。
2.调查、测评(7月1日至7月31日)。在此阶段,我局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围绕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采取内部自查与征求外部意见相结合的方法,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梳理,7月25日前向政风行风评议员进行自查情况汇报,并于7月31日前将汇报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3.面对面评议“反馈意见”(8月1日至8月15日)。在此阶段,区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按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程,组织协调各评议组撰写政风行风评议材料,筹备并提请政府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大会,对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确保以评促纠、以评促建。
我局将按照政风行风评议要求,对本部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评议员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4.整改(8月16日至9月30日)。在此阶段,我局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近期能整改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列出分期整改的计划,对于涉及深层次且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和评议组做出解释和说明,力争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5.总结验收(10月8日至10月25日)。在此阶段,我局要围绕本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情况及政风行风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本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区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特邀监察员)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形式进行评估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