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登记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16日。通讯地址:白碱滩区园平路16号,邮编834009,电话:691692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二期改建及消防改造项目 |
克拉玛依石化工业园区平北六路以南、金东四街以西 |
克拉玛依市贝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勘冶金 |
厂区总面积为16959m2,建筑面积6697.15m2,建设总投资74.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比36%。目前主要生产润滑油500t/a,防腐涂料200t/a,及防冻液100t/a。 |
该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皆依托园区市政设施。供暖采用额定功率为45kW的壁挂炉2台,为生产辅助用房及办公楼供暖和工人洗漱用水加热使用。项目污染防治的重点是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应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及时清扫洒水降尘,避免扬尘污染;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垃圾外运至执法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2.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3.固废:罐底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委托给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