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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双信防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万米公司钨合金防腐油套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03-14 16:01 jst 

由克拉玛依双信防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30万米钨合金防腐油套管建设项目位于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因此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简要内容及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通过白碱滩环保局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继续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克拉玛依双信防腐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内现有标准厂房一座,在厂房内建设三条生产线,一条为年生产30万米的钨合金防腐油套管,一条为20万米内衬式防腐油管,一条为10万米内喷涂油管。在现有厂房两侧空地建设公用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本项目属于石油工程技术(化学)服务,符合该园区发展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依托条件较好,目标市场明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土建工程较小,主要在现有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自除锈车间产生的粉尘;电镀生产线的硫酸雾和氯化氢;内喷涂油管生产线挥发一定量的有机废气。经计算,本项目各工段的废气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较小,对地面浓度的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主要来自电镀生产线的生产废水、酸雾喷淋塔的喷淋废水以及办公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废纸等;危险废物包括电镀车间产生的废滤芯、废过滤袋、废矿物油以及废化学品包装容器等;以及电镀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电镀污泥等,经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泵等机械噪声和机动车噪声,其声压级约在7090dB(A)。工程设计中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能够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除锈车间产生的粉尘采用陶瓷旋风除尘器与布袋除尘器除尘;项目新建一套电镀酸雾处理设施,分别用于处理电镀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和氯化氢。新建的电镀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是采用酸雾喷淋塔处理电镀过程产生的酸雾,氯化氢酸雾喷淋塔采用次氯酸钠吸收;硫酸雾采用氢氧化钠吸收,产生的废水均进入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级标准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

  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加强门、窗的密闭性;采取机械设备基础减振、吸声、隔声、消声及进出风口接软头等措施;合理布局车道行驶路线,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等。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项目位于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514382242@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克拉玛依双信防腐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

人:许文忠 

联系电话:15954663947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

邮政编码:830000

  联 人:李刚

  联系电话:13369670397

  E-mail514382242@qq.com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编制公众参与工作的情况说明,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书面问卷调查方式,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3、工作时间表

  本次环评已于2017222日在克拉玛依白碱滩区环保局网站(http://www.changlutech.com)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网上公示在克拉玛依白碱滩区环保局网站(http://www.changlutech.com)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计划调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调查人群主要为克拉玛依三平镇、金龙镇和园区内的工业企业。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位于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群众,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环保专家等。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3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环保局网站进行第一、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并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上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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